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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死讯孙一圣:我是我身体里住的一只鬼经典故

错误的死讯孙一圣:我是我身体里住的一只鬼经典故

作家孙一圣

文 / 孙一圣

1.故事

这本书原来不叫这个名字,二月二十一日晚间,收录的小说也不是现在这些小说。这几年,画家卢丘·布雷东扎尼患病经医生治疗无效后过世。遵其遗志,我写了很多差异蛮的小说,于丧礼结束后始对外发布消息。接下来有一篇悼念的文章,有些可以说是相反的小说。为了让这本书性格相近,约一栏,至少经过了不同阶段的四轮筛选,多溢美之词,原本的篇目早已面目全非,作者是艺评家乔凡尼·史特凡尼。还附了一张布雷东扎尼二十多年前的照片。目瞪口呆的布雷东扎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以说这已是另外一本书了。

这些小说虽不尽相同,紧张地扫了文章一眼,也没太差异。起码于我来讲,尽管匆忙,是抛开其他野心和欲望,一瞥之下发现在赞扬的形容词之间,在认真写故事了。

但是,很圆滑地穿插了几句刻薄的中伤。“玛蒂德!玛蒂德!”布雷东扎尼好不容易喘过气来,我想写出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不知道你们什么感觉。可能源于自卑,自小我便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然后,这种感觉渐渐就罪孽深重,使我深深恐惧,害怕自己是个不存在的人。

因此,每到一个新地方我便害怕,不敢挪动一步,怕每一步都是错了。我不知道的是,这个世界错一错是没什么关系的。何况,这样一个斑斓的世界就是种种错误造就的,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是多么的无聊和乏味。

所以,到了新的环境,我便拼命寻找自己存在的证据,又不敢越雷池一步,深陷这样的矛盾。这时候,但凡有人跟我说一句话,抑或拍了拍我,我便受宠若惊。我的内心在呼喊:“有人与我说话了有人与我说话了。”我之所以这样兴奋,是因为我为我的存在找到了证据。因为别人看见了我,所以我是站在这里的。

即使在相熟的环境和地方,我也有深重的不安,常常撕裂我的存在,这也可能直接导致我成了一个患有强强迫症的人。

我称之为鬼。

我的意思是,我没有灵魂。我只是我身体里住的一只鬼,这是一只风格委屈的鬼,常常违背我的意愿支配我的身体,虽然有时候也配合我,总之,他总是越过我的支配,推翻我的身体,我就像是这只鬼的傀儡。

比如最常见的,每次出门的时候。无论我走出多远,这只鬼便出来作祟。“你没有锁门,你没有锁门。”不住地逼我回去锁门,不得已,听不得他唠叨,我便回去了。每次回去,我便发现我是锁了门的。回回如是。我知道这不是他的恶作剧,他只是以此为食。

我曾经设想过这么一个故事,在这里我把它找出来,原封不动地放在下面:

一个等待被毙的人。

一个等待被毙的人,是的。

到了结尾。

他说:“快点毙我吧。”

他手里一直紧紧攥着什么东西,他们说:“你手里握的是什么?”

他说:“什么也不是。”

他说:“请毙我吧。”

他们说:“你手里握的是什么?”

他说:“你毙我我就告诉你们。”

他们说:“好,我就毙你。”

于是,他们把他毙了。

他们说:“你手里握的是什么?”

他,这个已经死了的人,身子还没倒下,缓缓摊开了手。

他们把这块东西吹了吹,扔进了河里。他知道他们在戏弄他。他们才不会毙他。他们哈哈笑了起来。这能做什么用呢?

他手里一块银圆。是他留了一辈子的,视为生命的一块银圆。

这是费。他说。

记录在我的草稿本上,如果把第一句当做题目,这样看很像一首诗。其实,这是我攥在手里很久,还没有写的小说。现在拿来比喻我现在的状态,似乎有点材小用。

是的,没错。我就是那个等待毙的人。我时时刻刻会想到,有人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拿着一把顶住我的后脑。我不敢扭头,因为,我害怕看到鬼。也因为,他真有一颗可以毙我的。

而这颗的费用,正紧紧攥在我的手里。

我想起来了,一直以来,我想要写出的故事,都是我的故事。这些故事里有试图证明自己存在的人,也有证明存在以后又撕裂自己的人。到最后,我和我们都是等待毙的人。

读书我几乎只读小说和戏剧,历史或者社科只在写作小说时查阅资料才会涉猎。对于哲学书,虽然也试着去读,每次都败下阵来。我一本也读不懂,那些深奥的问题太了,哪个都追问不起来。我只能从身边着手,写一点深深困扰我自己的东西。

这也是这小说集,稍稍能够涉及的问题。即便问题如此简单,我也给不出答案,只能透过故事去重新审视一些常常被我们忽视的东西。

写到这里,我想举个例子,我抬眼就能看到的一则故事。就在我的书桌前面,我看到的是:

一把破椅子快要散架了,比椅子刚刚高了半头的小小方桌看起来是摁着椅子站了起来,好像桌子有五条腿。

2.缘起

本来,这一节才是这篇文字的开头,毕竟我想简单说说每篇小说的缘起。

这本书里有五篇小说,每篇小说我都非常偏爱。

为了避免剧透,我尽量写一点关于这些小说内容以外的东西。

这本书的同名小说叫《夜游神》,是一篇题目等待内容的小说。因为这个题目我早早就想好了,为此,我写了两次。第一次那篇小说,半年以后我觉着它有点对不起这个题目,便把它废掉。第二次的小说才是现在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的缘起,来自我的一次困境,我写在了小说的开头,这是一个困在洁癖里的人。这个人物,最终成型,写完以后我才发现,她与契诃夫笔下的《套中人》相似,都是被紧紧围困的人。而这个小说开头的手法,我也确实借鉴了契诃夫另一著名的小说《在峡谷里》,以写一个不停吃鱼子酱的老人去写村子。

小说里有一个人物叫武松。我需要特别点一下名。这个武松不是《水浒传》里的武松。武松是我五年前就已写好的长篇《必见辽阔之地》里的主角,我从那小说里唤醒了他,临时拽过来救场用的。因为这篇小说我写到一半,发现作为叙述者的“我”,如果没有武松的帮助,根本没有力气把小说撑到结尾。

第四篇小说,名叫《日游神》。这个小说里“儿子”的故事,来自一则社会新闻,一个年轻警察为孤寡老太太“驱鬼”的新闻。这样细小的可能称不上案件的案件,往往比曲折离奇的案件更能触动我。

而小说里关于“父亲”的故事,是著名先锋作家徐星的纪录片《罪行摘要》里的一个人物启发了我。我看过三次这个片子,里面的每个人物都令人难忘,而给我启发的这个人叫醒了我。同时,这些人物,都非常沉重,以至于过去了许多年,我才敢提笔,以一个小小手势为基础,虚构了这个故事。

虽然,我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是这样的故事从未远去,也可以说正在发生。

第五篇小说,名字有点太了,叫做《人间》。这篇小说更像是成长小说。对于这篇小说,我想说的话有很多,但是又不想暴露我的私心。就说一句吧,这是一篇以人间写人间和以不是人间写人间的小说。

不过,这句话似乎已经揭发了我写作这篇的秘密。

第一篇小说《还乡》的写作多少有些意外。一开始写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只是一次无目的的游荡,写到什么是什么,写到哪里是哪里。所有的场景都油然而来,即使中断了半个月,也不妨碍我继续写下去。

而且,《还乡》这篇小说是在卫生间里写出来的。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白天要上班,晚上回家写作。正值冬天,暖气根本负担不起足够的热量,家里几乎没有一片暖和的地方。我又不能坐进被窝里去写,因为很快就会睡着,于我来说床上真不是能够写作的地方。我只能尝试,把桌子(就是宜家99元一张的那样简易长桌)搬进卫生间。在仅能容我钻进去以后,桌子便顶住了门。我便坐在马桶盖上写东西。卫生间狭小,打开浴霸以后,我就能独享这片暖和,不受干扰地写作了。每天晚上只能写一点点,就要睡去,因为第二天我还要早起去上班。马桶盖被我坐碎一次。再买新的,叫我很心疼。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有些人是在书桌上写作。有些人则是在桌布上写作。

《还乡》虽然只有短短两万字,写作跨度,我记得概有两三个月,写到过年回家。在老家期间,一个字也没写成。是过完年回来续写的。

时隔四年,第三篇小说《山海》才姗姗来到我的眼前。这篇小说也是过年期间写完的。正月十六那天晚上,趁着圆月,我才勉强改好。本来初稿是年前花五天写出来的,修缮反而花了四十天,贯穿整个过年期间。这个年嘛,同样人来人往,事情也多,不定什么事就要离开书桌。这次的书桌是虚拟的。

写《还乡》的时候,虽然是在卫生间写完的,起码还有个书桌。写《山海》呢,是没有书桌的,为了把自己困住,不方便出去,也为了脚不被冻着,我是盘在沙发里(双脚埋在腿下)写完的。在沙发上横亘一条长长隔板,电脑就放在隔板上。这样我每次下沙发,都要花费巨的力气,先挪开电脑,再掀开隔板,才能给自己放风出去。那也防不住老是有事,随时像战时状态。

我以为这个也会写两万字,到成稿竟然有五万字,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中篇小说了吧。小说取名《山海》,我是有私心的。因为爸爸的名字叫做海山。爸爸他们那辈是海字辈,轮到爸爸取名的时候,老爷爷给他摘了个山字搭配。不过这个小说跟父辈也没什么关系,不过是借了名字过来用用。而这两个字为什么要颠倒了用呢,因为写着写着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翻了个跟斗,我也没办法。

接下来,我想说一说关于小说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不一定对,也不一定完全针对这集子。

3.真

于我来说,小说便是虚构,便是假的,无奈我爸喜欢代入。本来我与爸爸关系很好,好到无话不谈,称兄道弟了。就因为爸爸看了《还乡》这篇小说,我把父子关系写成敌,爸爸竟然学起小说里的爸爸把我看做敌。爸爸很生气,他说,虽然我看不懂你在写什么,但是里面的“爸爸”那个人也太坏了。你把我写得如此不堪,还有其他人,没一个好人。我与爸爸说,这都是假的,不是真的啊,何况那也不是你啊。但是爸爸不听,坚决要我把他,还有其他人一律改成好人。退一万步,把爸爸改成儿子,把儿子改成爸爸也行,这样他就是一个好人了。其实,我想说,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我没敢顶嘴,连说好好好。

其实,我已经有心无力,对于这篇小说(岂止这一篇),我一个字也动换不了了。于这些小说而言,虽然事情都是假的,但都是真诚的写作,写的都是真。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是在小说里说真话是难能可贵的品质。

这个真除了真诚,还有不回避。不回避他人的,特别是自己的缺陷,甚至内心深处讳莫如深的顽疾。因为,人本身从来就是一潭深渊,只有通过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状态才能窥见一点真貌。

往往,写作小说的过程,是漫长的拉锯战,很难保持真,那些廉价的道理或者情感很容易乘虚而入,堕入虚假的泥沼。因此,小说写作中需要时刻警惕。

特别是近几年,我越来越注重真。在写作的过程中,除了附身贴着(只是字面意义上的贴着)小说写,有时候甚至是半个身子泡在某小说里,以致不得不写一段歇一段,透透气。我看到过这样一则小画,是卡夫卡的半截身体埋在文字之中。我想如果形象一点说,可能我也是被我写下的文字淹到胸口,口口喘气的。同时,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踩漏了薄薄的稿纸。

因此,我需要的是,真,且小心翼翼。

我始终坚信这样一句话:只要有真,生活里俯拾皆是洞见。

4.景物

以前我写过一个比喻,是对巴别尔的小说做的比喻。

俄罗斯盛产写长篇的作家,不止是长篇,还是超头,可能跟广袤的国土有关。而巴别尔是个例外,他的小说给人的感觉甚至没有小说里人物的名字长,就像是一根竹签穿透了的烤肠。

这个比喻,叫我想到的一句话,便是:一天长过一辈子。

一天就像这根竹签,而一辈子就是这根烤肠。有时候我们总是觉着一天过得过于漫长,当我们临死回首往事的时候,一辈子又不过是短短一瞬。我甚至觉着这句话某种程度上揭穿了些许生命的真相。只是,我还未能明悟。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有过这么一个奢望。无论我写一小说花一天一个月还是一年,我都希望我的小说能够穿透我,比我更长,能够在我死后尽可能地多活几年。

这样说起来,好像有一个具象的长度问题。

小说也是一个可以度量的长度,它徐,总会行到结尾。

在写《山海》的时候,很多东西也蜂拥而来,特别是生活的东西四处蔓延,我能够隐约体会到一种宽度,但毕竟是故事。不过在写故事的过程中,我特意写了很多景物,片片的景物,甚至还有物体描写。并非是我有意要在非字面意义上拓展宽度,而是,我试图让这篇文字溢出小说的边界。

一旦写景写物,我便有些把持不住,想要多写一点,在这篇小说里我还是尽量克制住了。不过,写景的文字仍旧吸引着我,使我不再限于人与人,或者人与物,或者人与景,甚至有把人摊平的嫌疑。

我老是对宽阔的景物着迷,特别是坐车的时候,景物的流动,一次一次令我惊叹。我想这与我们现今乘坐的交通工具有关。因为我们不再像以前一样,步行或者坐轿,而是坐汽车、火车以至动车。速度上的更快,使我对平原(宽阔)这个词有了最限度的了解。我视野达不到的地方,速度会帮我追逐,加长了我的视野,哪怕帮我拓宽了一厘米的视野,也意义非凡。

契诃夫小说成熟的标志,我以为是《草原》这一篇七万多字的短篇小说(没错,我称之为短篇小说)。这篇小说以后,他才真正走向严肃且深沉。

《草原》是这样一杰作,通篇以一个小孩子的视线穿越广袤的草原,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走来,没有故事,只有可怜的几个场景,可以说根本无事发生,全程都是草原的风貌和景物。片片的景物描写委实叫人读得开心。

我想要写一较之更独断专行的小说的念头已经很久了。什么样的小说呢?

我想写一没有人的小说,只有景物,只有物体,或者只有静物的小说,无论长度,宽度,都没有边界。当然,这将是未来我的另一种尝试。

就像余华当年遇到《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兴奋地想到,他终于逮到机会写一纯粹是对话的小说了。

而这是一个纯粹静态的小说吗?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阿巴斯的电影《24帧》。这个电影太奇怪了,同时也太好看了,每一帧都是一种静物的流动。

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清楚,没有说清楚也没有关系。我想说的并不是景物描写或者景观小说,而是静物的叙事。

5.叙事

关于叙事,有过一把契诃夫之。他说过这样的话:“第一幕挂在墙上的,第二幕中一定会发射。不然这把就没有必要挂在那里。”

那么,我们在小说的叙事中,遇到这样一把,到底要不要开呢?如果开,虽然遵循了这样的叙事规则,但有时候也会留下刻意的把柄。但是无论如何,这也是一种经过检验的叙事技巧,比巧合要高明许多。

我想讨论的并非可不可取,而是想说说这个方法的来源。我想契诃夫可能是从生活中得到过某种启示。

我曾不止一次有过这样的时刻,譬如,我今天下午下班回家,就在公交站看见了刘德华的电影海报在公交棚下的广告位。因为下雨,我便坐在刘德华的旁边避雨。等我坐上晃晃悠悠的公交车回到家里,爸爸妈妈正在看电视。播放的是香港老电影,吃饭的时候我也跟着看了一会儿,电影的名字叫做《龙在江湖》,主角叫做韦吉祥,刘德华扮演的。

冥冥自有天意,一定是神指引了什么事情。是的,这里便是神迹,是神存在的证据。

但是,到底是不是神在给我东西呢?

又为什么会这样?我苦思不解。

直到有一天我坐在一个饭馆吃饭,透过巨的玻璃墙,能够清晰看到外面的世界。那天,我也是闲极无聊,边吃边看窗外。外面的世界有什么东西?我的视线不得不一个事物一个事物地追逐。我看到青石铺就的地面,我看到柏油路,我看到冬青丛,我看到天桥,我看到公交,我看到电瓶车,我看到太阳,我看到云层。我看到很多人骑车,还有很多人走路,等等。我数到手抽筋也数不过来。就在这时,我突然就看到美团外卖员,我看到他穿着黄色的工作服。与他迎面而来的是另外一个骑电瓶车的男人,这个男人戴着黄色的头盔。啊呀不好,一辆公交车挡住了他们。待公交车行驶过去,他们早已没了踪影,于是我不得不看到公交车尾巴的分刷的是一圈黄色。很快,就在柏油路边,我看到另外一个人,这是个女人,她正走向天桥,她走路很轻,因为她穿的不是高跟鞋,而是运动鞋,这双运动鞋是黄色的。

我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不过眨眼工夫,我为什么看到了这么多黄色?

就像灵光乍现,我突然想起来,在我看到这些黄前,刚刚有一个女人从我眼前走过。这个女人长什么样我没看清,致轮廓很好看,关键是我看到了她很的胸脯,简直是波涛汹涌。她穿着薄薄的黄色短袖。

事到如今,也趋于明了了。

本来多事物都毫无联系。如果我上午看到了A事物,下午我又看到了A事物,不是巧合或神迹,而是上午的事情让我有了印象,下午我再看见只是在加深这个印象。其实,上午也可能有B事物,但是我没有看见,下午即使再看见B事物,我也不会有什么感触。这也许只是个概率事件,被发现或者不被发现。

因为这个穿着黄色衣服的女人给了我强烈的印象,使我注意到了黄色,所以,后面我的眼睛所到之处都是黄色的东西了。如果没有第一次这个黄色的印象,后面的所有携带黄色的事物也会出现,只是我很可能不会看见他们,也就认为他们没有存在了。

我的发现有着强烈的个人意愿,是我强加给黄色的意义。

好像是我们偶然发现了某种规律,并把这个规律总结成一个公式,当做真理发表出来。

其实,这些毫无意义。

但是,我们需不需要意义呢?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去做了,跟意义无关。说到底,只是第一个刘德华帮我发现了第二个刘德华,与神无关。

这也许就是契诃夫发明了契诃夫之的由来吧。

在此基础上,我们能否想象另外一种可能,我不知道对不对,只是胡思乱想。那就是在我们关注两个刘德华的时候,也许有个张学友已经从我们身后默默走了过去。

6.故事

本来说完叙事,我想说说故事的分。很可惜,关于故事的分被第一小节劫走了。读者朋友可以翻到开头再读一遍。

2021年3月16日于北京

(本文为孙一圣著《夜游神 》自序由上海文艺出版社权发布

华文好书选读

《夜游神》

孙一圣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21年9月

本书收录了孙一圣近年来写的五个中短篇小说。虽然风格各异,但小说故事发生的背景都在他的故乡曹县以及这个县城位处的更为广阔的平原。孙一圣的这些小说,呈现出一种不为目的所缚的自由流淌的状态。生活以日常的方式向我们敞开它的步履与投影、隐痛与暗伤、无知与领悟,以及当它迎面撞来时,我们的措手不及、恍然失神。孙一圣把自己浸没于细微的事体,不惮烦琐,往往以不同视角、时点彼此观看,反复涂抹、修正、涂抹,在这个过程中,真实的质感缓缓浮现。他小说里的人物总是影影绰绰,情节乍然而起又默默消失,物事也在闪烁的笔触下不甚分明。或许,人物、情节、物事,均非小说的主角。他所写的,是那向着天际漫溢开去的平原,以及从那平原流逝而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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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孙一圣 小说_文化 作家 写作 契诃夫 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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